根据远安县财政局、远安县人社局公开招聘村级财务代理会计的报名情况,现将报名条件调整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:
1、拥护党的领导,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德修养,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与事业心,热爱农村财务管理工作;
2、具有远安户籍,身体健康,德才兼备,能胜任本职工作;
3、年龄30周岁以下,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经济类、会计类专业毕业者;
4、年龄35周岁以下,具有中专以上学历,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;
5、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,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,年龄可放宽至女42周岁、男45周岁;
上述3、4、5项条件,须具备其中一项。
二、报名时间:
报名时间延长至2012年11月8日,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,双休日不报名。
三、其它事项:
原定的拿准考证时间、考试时间向后推迟,另行通知。